本報訊(記者張蕾)因拖欠4名員工工資以及一名女演員的演出費和贊助費總計55萬元,今天上午,民間春晚導演遭遇法院強制執行。
  記者瞭解到,北京紅菲林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拖欠4名員工工資本金15萬元及一名女演員演出費和贊助費本金40萬元,於2010年、2011年先後被申請強制執行。法官發現,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經變更過,現在為楊志平。而此人正是民間春晚的總導演。
  網上信息顯示,被執行人紅菲林公司是近幾年民間春晚的承辦方,包括今年仍在承辦民間春晚,但根據法院調查,該公司早在2013年10月9日便被吊銷工商執照。截至目前,該公司已拖欠本金、利息近70萬元。此前法官曾多次傳喚楊志平到法院談話,但始終無人到庭。
  上午,記者跟隨朝陽法院執行庭法官來到位於西三環世紀經貿大廈B座的民間春晚劇組。雖然門開著,燈亮著,但劇組空無一人。法官現場撥通楊志平的電話,楊自稱正在重慶分會場忙民間春晚的事。法官通知楊志平,“下周一必須到庭,否則後果嚴重。”據悉,如若楊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,法院可以對其採取罰款、拘留等強制措施。
  J009 王溦 攝 J218  (原標題:民間春晚導演被強執 接法官電話稱仍在忙春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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